簡單而具競爭力的稅制
一個有利營商的稅制,是香港商界的標誌性優勢。稅制簡便且稅率低,實行利得稅兩級制(首200萬元利潤的稅率為8.25%,其後的利潤按16.5%徵稅),而薪俸稅及物業稅則按標準稅率15%徵稅,就是如此簡單!
特點
無額外徵稅
- 增值/商品服務/銷售稅
- 資本增值稅
- 股息預扣稅
- 遺產稅
- 全球徵稅
- 葡萄酒稅
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
香港已與43個司法管轄區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
(截至2020年8月)
協定
正與另外14個司法管轄區相討有關協定
(截至2020年8月)